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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携手推进,普及生前预嘱势在必行

2022-10-04 13:46:39 来源: 阅读:153295
摘要生前预嘱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提出,并于1976年在美国加州率先通过立法,后在全美推行。如今,“尊严死”...

生前预嘱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提出,并于1976年在美国加州率先通过立法,后在全美推行。如今,“尊严死”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全球已有30个国家和地区允许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合法使用生前预嘱及功能相似的一系列文件。我国在生前预嘱方面较为空白,群众基础相对薄弱,然而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人民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都反映出普及生前预嘱势在必行,应当受到全社会的重视。

中国台湾早在21世纪初就通过了《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实现了生前预嘱合法化,中国大陆仅有民间文本的推广,直至今年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自2023年1月1日施行。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将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此次立法无疑是一次与传统生命观的激烈碰撞和法治建设的重大飞跃,为全国普及推进生前预嘱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可见我国正在推广生前预嘱方面努力进行尝试和探索。

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在安宁疗护北京论坛上指出,推广生前预嘱“只要人民群众有了正确认识,做事者敢担当,高层领导敢支持,这个事情就做成了。”基于此,笔者认为,在老龄化程度快速深化的趋势下,我国生前预嘱行为多以老年人为主体,与传统思想存在一定分歧,普及方法应注重科学性、社会性和高效性,普及内容应与安宁养护、生命教育等相结合,以城市试点带动乡镇普及,从各渠道、多方位渗入,有几点建议如下:

应把科学的普及教育放在首位。目前,对生前预嘱的认知主要有两大误区:其一,生前预嘱与中国百姓“谈死色变”的传统观念相饽,要打破传统思维的束缚,必须先有权威的科学知识作为坚实的基础,不避讳医学救治的有限性,使民众意识到生前预嘱的可行性。其二,生前预嘱不能与安乐死、放弃治疗划等号。安乐死包括使用药物促使无法忍受病痛的病人死亡,涉及伦理道德各方面问题,放弃治疗是指患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自身处于昏迷状态时,本人或家属做出的行为。而生前预嘱更倾向保护病人的临终自主权,尽可能尊重其个人意愿,减少家庭内的矛盾纠纷,让患者能够有时间进行深思熟虑,有选择体面告别的权力,在宣传普及中应注意避免混淆。普及教育工作应在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多处推进,对律师、医务人员和心理咨询师等与老年人接触密切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在老年人咨询相关问题时能够作出专业解答。

文艺作品的传播面广,感染性强,百姓对其接受度高,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对人们产生影响。电视电影领域人才应积极响应,积极创作,相关领导部门、审核部门也应给予正确的指导和支持,让生前预嘱走进大众的视野。

借助科技信息力量,为普及提供便利。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影响力不言而喻。比起传统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报刊等网络媒介能接触到的群体范围更广,人数更多。生前预嘱在国内最早就是从2006年建立的“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中发起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也推出了掌上版“五个愿望”,实现了手机端填写,同时携手深圳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推出线上公益讲座,都对后续的推广有着重要启示作用。

生前预嘱的宣传普及有很长的道路要走,需要各部门机构,社会各界人才的共同参与推动,全社会应携手并进,共同完成这项艰巨而伟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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